来源:灌云检察
冯树春介绍,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。近年来,灌云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创新司法救助“1+20+N”多元社会救助机制,形成了司法救助“灌云经验”。为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,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池,今年9月28日,县慈善总会、县工商联、县检察院三家单位联合会签了《灌云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是对司法救助财政专项资金的拓展和补充,对进一步提高救助成效,化解社会矛盾,推进平安幸福和谐灌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灌云县检察院将依法、规范使用好司法救助慈善基金,自觉接受各界监督。
捐赠仪式现场,15位爱心企业家为“红枫桥”司法救助慈善基金首期捐赠20余万元善款和物资。
爱心企业家代表、连云港旭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爱明表示,共谋公益事业发展、为构建和谐社会献出一份爱心是当代企业家义不容辞的责任,广大民营企业家将继续积极投身慈善事业,共同谱写司法救助慈善事业的新篇章。
惠兴燕在讲话中表示,“红枫桥”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动议以来,县工商联在常执委企业家中作了一些宣传,得到了企业家的积极响应。作为“红枫桥”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发起单位之一,县工商联将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定,做好资金使用全流程参与、募集使用情况的全方位公开,让每一笔善款都发挥最大的效用。
孙汝军强调,各发起单位要更加严格规范地管理好使用好救助基金,确保每一笔善款都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成效;要更加积极地拓展好深化好慈善基金,创新做慈善的方法思路,让“红枫桥”司法救助样板走出灌云;要更加深入地广泛宣传好营造好慈善氛围,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、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,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助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、助推乡村振兴大局,建设大爱幸福新灌云。
文 | 王怀诗
编辑 | 章 力
审核 | 汤井波